前流浮山警署建於1962年,位處后海灣畔的小山上。建築物外牆是藍白色的,空置後已顯得破落。天台曾用作反偷渡瞭望台,室內已完全空置,但仍可見昔日的報案室、會議室和羈留室面貌。這裏也可模擬作學校場地。
在拍攝日期前最少7個工作天向香港警務處公共關係部遞交申請表,並提供以下資料:故事大綱、有關場面的劇本及拍攝的詳情。
首4小時$6,870(基本收費),其後每4小時$1,935,以及相等於所需收費總額的可退回保證金。兩項費用須在拍攝前繳付。
如需其他協助,申請者須預先獲得批准及另付行政費用。
申請者或須以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及申請公司聯名名義,自費購買足夠的公眾責任保險。
攝製隊須自備電力。
*屬三級歷史建築物。
鳴謝願意考慮借出轄下場地或設施供外景拍攝的政府部門及公共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