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務署緊急事故控制中心面積約150平方米,備有電視幕牆。幕牆前設有三排工作枱和座椅,會議室以開放式設計,設有木製摺門分隔。
先致電助理主任秘書(總務行政3),然後遞交申請表,並提供以下資料:確實拍攝地點(請附詳細的位置圖)、日期、時間、有關場面的說明、拍攝隊伍人數及車輛數目。
處理申請時間:收齊所需拍攝資料後6個工作天。
首4小時$6,870(基本收費),其後每4小時$1,935,以及相等於所需收費總額的可退回保證金。兩項費用須在拍攝前繳付。
如需政府提供器材或額外人手協助或監督拍攝,申請者須另付行政費用。
鳴謝願意考慮借出轄下場地或設施供外景拍攝的政府部門及公共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