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註冊處客戶服務中心位於金鐘道政府合署19樓,採用開放式設計,弧形的詢問處分隔職員辦公室。中心設計實用,部分牆身塗上鮮橙色,為室內添上溫暖的氣氛。中心的辦公範圍不外借予拍攝用途。
服務櫃位、排椅、自助查冊終端機等
先致電聯絡宣傳主任,然後在拍攝日期前最少10個工作天向宣傳主任遞交申請表,並提供以下資料:拍攝地點、日期、時間、故事大綱、有關場面的說明、拍攝隊伍人數、使用政府電力或公用設施、對場地作出任何改動及還原的詳情,以及公眾責任保險單的副本。
首4小時$6,870(基本收費),其後每4小時$1,935,以及相等於所需收費總額的可退回保證金。兩項費用須在拍攝前繳付。
如需政府額外提供人手支援拍攝,申請者須另付實際成本及行政費用。
申請者須以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及申請公司聯名名義,自費購買650萬元至3,000萬元的公眾責任保險(視乎風險程度而定),保險的條款及條件須經由部門批准。
只可在辦公時間以外進行拍攝,並須視乎場地許可。
鳴謝願意考慮借出轄下場地或設施供外景拍攝的政府部門及公共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