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鄧族文物館暨文物訪客中心由1899年興建的舊屏山警署改建而成,建築物位於近屏廈路附近的一個山丘上,是二級歷史建築物。主樓是一座設有拱形長廊的雙層建築物,屋頂四角有瞭望台,現為屏山鄧族文物館。毗連的兩層建築物有金字型綠瓦屋頂,現為屏山文物徑展覽室。社區文物展覽室設在單層的輔助建築物,亦是金字型綠瓦屋頂。
展覽室(不過拍攝活動大多不能在此進行)、活動室及戶外休憩設施
先致電聯絡,然後遞交申請表,並提供以下資料:拍攝地點、日期、時間、活動性質、故事大綱、有關場面的說明、使用的道具及佈景、拍攝隊伍人數及演員、器材清單,以及公眾責任保險單的副本。
處理申請時間:簡單的拍攝申請及以現金繳款需時7個工作天。複雜的拍攝申請(如需諮詢有關政府部門/業主等及/或以支票繳款)需時10個工作天或以上。
首4小時$6,870(基本收費),其後每4小時$1,935,以及相等於所需收費總額的可退回保證金。
如需政府額外提供人手協助拍攝,申請者須另付行政費用。
所有費用須在拍攝前最少6個工作天以劃線支票繳付。
申請者須以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及申請公司聯名名義,自費購買650萬元至3,000萬元的公眾責任保險(視乎風險程度而定),保險的條款及條件須經由古物古蹟辦事處批准。
鳴謝願意考慮借出轄下場地或設施供外景拍攝的政府部門及公共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