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视觉艺术中心位处香港公园内,于1992年启用,前身为旧域多利军营卡素楼。中心楼高6层,为爱德华古典复兴风格建筑,建筑物的东西两面原为开放式拱形柱廊,现已被玻璃围封。外墙由砖建成,呈灰色及粉橙色。现列为一级历史建筑物。
展览厅、演讲厅、多用途活动室、陶瓷室、雕塑室、版画室等
先致电联络,然后递交申请表,并提供以下资料:拍摄地点、日期、时间、活动性质、故事大纲、有关场面的说明、使用道具及布景、拍摄队伍人数及演员、器材清单、使用政府电力,以及公众责任保险单的副本。
处理申请时间:简单的拍摄申请及以现金缴款需时7个工作天。复杂的拍摄申请(如需谘询有关政府部门/业主等及/或以支票缴款)需时10个工作天或以上。
首4小时 (基本收费) | 其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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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非出租场地 | $6,870 | 每4小时$1,935 |
出租场地 | $11,600 | 每小时$2,900 |
须另付场地费用及可退回保证金(请向场地负责人查询详情)。
如需政府额外提供人手协助拍摄,申请者须另付行政费用。
所有费用须在拍摄前缴付。
申请者须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及申请公司联名名义,自费购买650万元至3,000万元的公众责任保险(视乎风险程度而定),保险的条款及条件须经由部门批准。
鸣谢愿意考虑借出辖下场地或设施供外景拍摄的政府部门及公共机构